• 分裂咗

    2009-07-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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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终于就要回去。

    这样湿热的天气,没有值得意淫的异性也就算了,连独处的空间也没有。

    待久了食欲和性欲都会失调吧。

    上周末继续去了香港。没有买到LANCEL旧款筒包,本着性价比最高的原则,收了一个艾尔莎的大红手拿包。还有VW对折,荧光粉的散纸包。在芜湖街上喝奶茶,在广东道吃米粉,在信和买了一条手链,一连串钻戒连起来,小孩子的玩意,结婚狂不是我。

    把头发剪得很傻。自我感觉依然好。究竟是再去弄卷卷,还是扎起来。三千烦恼丝。

    我没有别的事情可以思考,一心一意想着回家。唔着靓衫就会死星人,唔发骚就会死星人,在这里很痛苦,我要回家。

    在HK终于爆发了,买了红的粉的银包,橙的衫,黄的球鞋。我不要跟你们这些露出膝盖就会死星人说话。这样的日子过久了会精神分裂吧。有时候以为自己是男人,无所不能,有时候以为自己是小孩,把自己好好宠爱,唯独不是一个正常的女人,着漂亮裙子,刷粉色腮红,骚漂亮脚趾,唯独可以隐藏性别和姓名活着。微笑时露出上排牙齿。在心里呐喊着你们你们你们统统去死。不让我穿漂亮衣服的人统统去死。

    下了一堆HOCC和黄耀明的歌,坐在门口茶水间,一杯一杯的喝水和听歌。心里空的要命。抽根烟会好吧。

   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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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评论

  • 穿漂亮裙子可以接受,刷粉色腮红简直傻叉....我爱金属党啊啊。